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GB/T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GB/T39117-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在省内的应用实践,全面了解江苏省智能制造能力发展水平,现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工作。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参与自诊断的企业需安排了解企业内部智能制造情况的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应以正式投入运营的项目(车间/工厂)为依据,根据企业实际业务覆盖范围,选择设计、生产、物流、销售和服务业务活动(生产业务为必选项,设计、物流、销售和服务业务为可选项),登录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填报,并形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 (附件2)于12月11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exc@cesi.cn。
联系人:叶宣辰15050434045
徐可025-69652756
附件(扫描文后二维码下载):
1.平台操作说明
2.能力成熟度对标自诊断项目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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